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發(fā)布日期:2020-08-11|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五十二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20年8月11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

2020年8月1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
繼續(xù)閱讀(剩余:77.15%)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01405620231111N
? 2003-2026 國資文匯(SAL),國家計算機軟著登字第1035889號
漳州市| 长顺县| 江津市| 德令哈市| 宝清县| 响水县| 关岭| 平远县| 霍山县| 松潘县| 宝应县| 万全县| 濉溪县| 确山县| 保山市| 神木县| 翁源县| 乡宁县| 浮山县| 仪陇县| 海林市| 阳信县| 农安县| 东莞市| 鄂尔多斯市| 广饶县| 邻水| 华宁县| 乌什县| 浮梁县| 民县| 厦门市| 多伦县| 栖霞市| 鄂伦春自治旗| 鄂伦春自治旗| 都兰县| 昌邑市| 丰原市| 新巴尔虎左旗| 囊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