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企業(yè)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企業(yè)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財產等問題的批復》等二十九件商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
發(fā)布日期:2020-12-31|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企業(yè)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財產等問題的批復〉等二十九件商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已于2020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法釋〔2020〕18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企業(yè)國有劃

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財產等問題的批復》

等二十九件商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

(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823次會議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審判實踐需要,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決定,對《最高人民法院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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