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森林資源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森林資源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發(fā)布日期:2022-06-13|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森林資源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森林資源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22年4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69次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3日

法釋〔2022〕16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森林資源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2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69次會議通過,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

為妥善審理森林資源民事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和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 ……
繼續(xù)閱讀(剩余:87.64%)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4160620250510N
? 2003-2026 國方數(shù)據(jù)(NADC),國家計算機軟著登字第1035889號
宿迁市| 安国市| 静安区| 平泉县| 武鸣县| 苏尼特左旗| 读书| 五莲县| 云梦县| 老河口市| 叙永县| 勐海县| 定结县| 莱芜市| 汝阳县| 海宁市| 乌拉特前旗| 来宾市| 宣城市| 抚顺县| 斗六市| 绿春县| 洱源县| 鱼台县| 陆丰市| 准格尔旗| 永清县| 平安县| 亚东县| 会昌县| 稷山县| 丹寨县| 盱眙县| 华亭县| 绿春县| 天台县| 平武县| 太谷县| 新乡市| 甘德县| 五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