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6-11-2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國辦發(fā)〔2016〕8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11月29日

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教訓,鞏固近年來開展的提升危險化學品本質安全水平的專項行動和專項整治成果,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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