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發(fā)布日期:2018-03-1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2004年11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wù)院令第424號公布根據(jù)2016年2月6日《國務(wù)院關(guān)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jù)2018年3月19日《國務(wù)院關(guān)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病原微生物實驗室(以下稱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保護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公眾的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實驗室及其從事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使人或者動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條例所稱實驗活動,是指實驗室從事與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有關(guān)的研究、教學(xué)、檢測、診斷等活動。

第三條國務(wù)院衛(wèi)生主管部門主管與人體健康有關(guān)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jiān)督工作。

  ……
繼續(xù)閱讀(剩余:96.67%)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quán)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3082820230924N
? 2003-2026 國資文匯(SAL),國家計算機軟著登字第1035889號
西平县| 宜黄县| 扬中市| 舟曲县| 张掖市| 错那县| 横山县| 安泽县| 舟曲县| 共和县| 安庆市| 遵义市| 佛教| 沙洋县| 襄垣县| 保靖县| 观塘区| 翼城县| 保德县| 固镇县| 浦城县| 无为县| 桂东县| 宜州市| 青河县| 开阳县| 新兴县| 阳信县| 梅河口市| 永兴县| 上虞市| 兴安盟| 乌拉特中旗| 仁寿县| 金坛市| 凤山市| 漳浦县| 卢龙县| 衡阳市| 石柱| 南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