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
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
發(fā)布日期:2016-02-06|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2003年8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88號公布根據(jù)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jù)2016年2月6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中央儲備糧的管理,保證中央儲備糧數(shù)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保護農(nóng)民利益,維護糧食市場穩(wěn)定,有效發(fā)揮中央儲備糧在國家宏觀調控中的作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中央儲備糧,是指中央政府儲備的用于調節(jié)全國糧食供求總量,穩(wěn)定糧食市場,以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fā)事件等情況的糧食和食用油。

第三條從事和參與中央儲備糧經(jīng)營管理、監(jiān)督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四條國家實行中央儲備糧垂直管理體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 ……
繼續(xù)閱讀(剩余:94.79%)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3393420230924N
? 2003-2026 國資文匯(SAL),國家計算機軟著登字第1035889號
荣成市| 巴楚县| 大兴区| 如东县| 济宁市| 辰溪县| 镶黄旗| 江达县| 云梦县| 衡阳县| 连城县| 双辽市| 万载县| 嘉义县| 章丘市| 尚志市| 越西县| 凤翔县| 喀喇沁旗| 淳化县| 乌鲁木齐县| 青河县| 武宁县| 壤塘县| 唐海县| 普宁市| 资源县| 澄迈县| 扎囊县| 仪征市| 莲花县| 哈巴河县| 靖安县| 桓台县| 花莲县| 乐陵市| 宁武县| 固镇县| 林西县| 龙山县| 新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