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9-03-2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現(xiàn)將《深圳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3月7日

深圳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jù)《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fā)〔2016〕77號)、《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中辦發(fā)〔2018〕6號)和廣東省《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辦發(fā)〔2017〕52號)精神,結合深圳實際,現(xiàn)就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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