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河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發(fā)布日期:2019-12-2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文匯
(2009年10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8號公布根據(jù)2014年1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2號第一次修正根據(jù)2019年12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11號第二次修正)

第一條為明確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chǎn)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消防工作。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 ……
繼續(xù)閱讀(剩余:91.64%)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20123320230530N
? 2003-2026 國資文匯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證書:軟著登字第1035889號
蓬安县| 习水县| 梁山县| 张掖市| 柞水县| 津市市| 乌恰县| 巢湖市| 得荣县| 花莲县| 象山县| 新郑市| 哈密市| 宽城| 晋城| 宜兰市| 广宗县| 泰来县| 承德县| 津南区| 八宿县| 永福县| 莱西市| 卓资县| 疏附县| 瑞丽市| 平顺县| 乌拉特中旗| 和平县| 梅州市| 调兵山市| 芦溪县| 民丰县| 邓州市| 岱山县| 萨迦县| 东乌珠穆沁旗| 通榆县| 南澳县| 军事| 漳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