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甘肅省人民政府工作規(guī)則》的通知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甘肅省人民政府工作規(guī)則》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4-11-12|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甘政發(fā)〔2014〕104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qū)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修訂后的《甘肅省人民政府工作規(guī)則》已經(jīng)2014年11月7日省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xiàn)予印發(fā)。2013年3月29日印發(fā)的《甘肅省人民政府工作規(guī)則》(甘政發(fā)〔2013〕22號)同時廢止。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1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甘肅省人民政府工作規(guī)則

(2013年1月30日省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通過,2014年11月7日省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修訂)

第一章總則

一、第十二屆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chǎn)生的新一屆省政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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